刑事自诉
是否触犯了法律,有什么责任?
是否触犯了法律,有什么责任? 我是公安机关的一民普通民警,目前正处在见习期,有报案人来报案的时候,所队长做了接待,当时所队长是将案件直接交给另外一名民警,我配合制作了材料,但该案件一直没有做接受处理,我也多次向另外的这名民警和队长汇报该案的情况,询问是否做接受案件处理,但是队长多次都是说再放放再说,结果一直没有做接受处理,事后大约四五个月后才做了接受案件的处理,目前案件是我保管着,我想咨询一下,这里是否有我的责任,会不会触犯法律,另外的民警及队长是否有责任,分别是什么责任。麻烦请详细讲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k255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0-31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