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恶意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发工资
恶意不办理离职手续和不发工资 本人于2013年7月4日通过网上投递简历入职一家北京的软件公司,做了一天后开始签合同,当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合同上写的公司与面试写的公司的名称不一样,负责人于是解释为按照武汉本地社保才在工商注册了一个公司,武汉的公司属于北京公司的子公司,我于是就爽快地签下合同.过了一个多月后也就是8月中下旬,武汉市劳动局来过两次,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以前的员工的工资和社保都有拖欠,同时北京总部不承认武汉分公司,于是我询问过北京总部得到的答复是武汉这边与他们没关系.我觉得这里面有很大问题,遂于2013年9月4日(试用期整整干了两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得到批准,所有交接手续都办齐了,唯独就是一个离职证明办不下来,理由是没有公章,负责人说等公章到了,会电话通知我过来拿离职证明,结果至今还是没有拿到,到9月底我去查8月份的工资,发现没有到帐,最近又查了两次发现还是没有到帐.9月底我亲自去公司找他们,发现已经搬走了,所有电话不是挂断就是停机,完全失去了联系.我在10月中旬去武汉市劳动局两次,被告知没有有效的办公地址和电话是不受理的,这种情况我是没办法提供完整有效信息的.最近找到工作,公司要求出示上份工作的离职证明,否则不予录用.我真不知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eathe……(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10-31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