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下有关离婚协议的问题,我不想让对方见孩子,他也同意了,前提是我不要他的抚养费
见孩子是对方的权利,不能剥夺。
只要双方同意即有法律效力,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孩子实际消费和北京市的消费水平确定,一般在给付一方收入的20-30%
你可以不要抚养费,但不能剥夺对方探视的权利。所以这么约定是没有意义的
协议无效。能剥夺对方探视的权利。
你好,抚养费可以不要,具有法律效力,但探视权是不可以剥夺的,协议虽签定了,但他以后仍然可能要求行使探视权,你不能依协议约束他。
无效,细节问题建议电话联系咨询。
你好!父母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定的,无法通过协议来剥夺,因此剥夺探望权的条款通常是无效的。至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
你好,一方抚养小孩的, 另一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为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没有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要抚养费是可以的,剥夺探视权是不合法的。
您好,你可以不要抚养费,但不能剥夺探视权
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父母探望权不可剥夺。
探视权一般不能剥夺的。
有法律效力 没有问题 只要双方签字 就有效 有事随时联系
不能剥夺。
你好,探视权是法定的,建议协商解决。
你好,你们可以签订协议自由约定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定的协议,不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协议一经签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
抚养费一般为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
探视权是无法通过协议剥夺的。父母对孩子也有抚养的义务,即便签协议,也可主张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3-11-01 11:37
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