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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事宜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事宜 在公司的某个项目工作6年,期间签署过3份合同,未签署无固定合同;之后派到公司的另个项目工作,与这个项目重新签订了2年合同,先公司提前取消合同,只赔付第二个项目的合同,之前的6年不计算在内,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51410(上海)
提问时间:2013-10-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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