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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纠纷
离婚后纠纷 谭律师,你好!我姓严,现住顺德。我于2008年10月离婚,婚姻协议上写明离婚后我可以随时看望我的小孩和带外出的,现在原男方及家人用各种方法阻扰我看望小孩,也不让其接电话,更不用说可以带外出了,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利?
还有,离婚的协议上写明抚养权归男方的,为了小孩的健康快乐成长,我现在可以取回小孩的抚养权吗?我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SDYW(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9-13 18:2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14 09:29
如有男方不适宜抚养行为,可起诉变更,具体可来电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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