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帮帮忙!!
帮帮忙!! 何律师:
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余,看我的留言。我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表妹在扬州出了车祸,腿部的皮肤组织受损,所以进行了植皮手术,住院时间也比较长,腿部留有疤痕。现在想咨询的问题是:
1.因为在事故之前,她刚进一个公司工作,属于实习期,公司没有帮她缴税及保险,所以原本4000的薪水,只能赔偿2000/月。如何让肇事人赔偿全部??
2.因为进行了植皮手术,腿部的疤痕要6个月之后才可以进行“除疤手术”,这个费用肇事人是否应该承担??
3.目前已经具备出院条件,但需要在家休养,在家休养的费用及护理费用,肇事人是否应该承担??
补充说明:肇事司机在二次逃逸后被抓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all-……(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09-13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