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抵押担保

法院判共同诈骗合理吗

法院判共同诈骗合理吗 我有个亲戚因为生意上的关系认识一个姓王的人,王的父母拿出1000万注册两个公司让王做法人,公司主要是从省里领导那儿买来外贸配额单子(依赖王的父母的关系),再卖出赚差价。
起初,王的母亲找我这个亲戚借钱做外贸单子,每做完一笔单子后把本钱和利息都还给我亲戚。后来,王的母亲跟我亲戚说要做更多的单子,求我亲戚介绍更多的放贷人给她,并答应付给高额利息。于是,我亲戚便介绍二十几个放贷人借钱给她做单子。这二十几个放贷人将钱汇到王的银行卡上(因为王是公司法人),由我亲戚写借条担保(因为他们是通过我亲戚认识王的),我亲戚同时也让王给他写借条,证明这些钱是借给王做单子了。一开始,借钱还钱都还顺利,后来不知是王做单子资金周转不灵还是有意不还钱,到了还款期限,王总找借口不还,并叫嚣谁不服可以到公安局去告。后来,我亲戚介绍的这二十几个放贷人中有几个就将王告到法院,我亲戚因受牵连也被拘留。
公安局提供的《审计鉴定报告》表明,我亲戚共借给王人民币和美元共计900多万,有王写的欠条为证;几个借贷人借给王人民币共计200多万,有我亲戚写的欠条和王给我亲戚写的欠条为证。
王的父母后台挺硬,和公安局、法院关系不一般,在审判期间拿出一些招商银行还款凭条复印件,以此证明已还我亲戚和几个放贷人的大部分借款,法院采纳了他们的证据。第一次开庭只进行了2个多小时,没进行举证和法庭辩论就结束了,法官说下次开庭另行通知,结果根本没有第二次开庭,法院就判王和我的这个亲戚共同诈骗,俩人均判无期。(只开一次庭就判刑,法官说下次开庭另行通知却没开庭这件事,被当庭旁听的《今报》记者刊登在2003年9月13日《今报》的第四版)

请律师答疑解惑,我这个亲戚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又是否属于共同诈骗。判刑后,家属提出上诉,被省高法驳回,却没有任何驳回的书面文件,法院的做法是否违反规程?
另外请律师支招,判刑到现在已有5年,家属先后到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并一直向有关部门邮寄材料申诉,大多泥牛入海,只有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上申诉获得答复“依据有关规定,你反映的情况已转给辽宁省检察院受理。”后来等到检察院的电话是让家属把材料取走,说“放在这儿也没用”。请问律师,我亲戚这种情况,还有可能让法院受理重审吗?请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x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2-04 13: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