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一岁幼儿在批发市场摊位被水瓶开水烫伤,谁负责?

一岁幼儿在批发市场摊位被水瓶开水烫伤,谁负责? 如题。
详细案情:家长带一个一岁两个月的幼儿到批发市场的摊位购物。摊位里面放了一个水瓶,放在可视的角落里,当时摊主提醒几次家长有开水瓶,注意小孩安全,但在付款时小孩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弄倒水瓶烫伤自己。花去1万左右医药费。请问这个谁来负责?摊主负几成责任还是无责任?
  事后该家长提出摊主赔偿7成医药费未果后诉至法院,起诉书中要求摊主赔偿医疗费一万元+营养费一万元+误工费九千+精神损失费五万元,并否认摊主提醒家长注意暖水瓶(但当时摊位对面商铺的店主在场,可作证),请问,从摊主利益角度出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开庭,怎么应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莫遥0422(北京)
提问时间:2013-10-15 11:09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