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转让店铺合同纠纷

转让店铺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乙方,我与2013年10月1日在上海黄浦区转了一家干洗店,当时在房屋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都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把转让费全部一次性付清了,现在的情况是当时转让合同中写有将店铺103室104室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但后准备与物业签合同时,物业表示之前与甲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表示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将房屋租赁或转租他人,我现在想咨询的就是我们不想转让这个店了,但是当时合同中没有:如甲方不能遵守合同,甲方需全额退还转让费及违约金。请问我现在有权让甲方付违约金吗?现在在房屋租赁上甲方是违约还是欺骗?(合同有写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将房屋租赁或转租他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旺旺猪头(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3-10-14 17: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