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问题求爱心好心资深人士解答,万分感谢

工伤问题求爱心好心资深人士解答,万分感谢 我妈妈前几年在单位院里发生车祸,造成脑积水,脑袋里下俩引流管,经工伤鉴定为三级,单位也支付了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每个月扣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开支950元左右。去年单位破产,我妈45岁未到退休年龄,把这几个工伤的转交给了医保局接任。今年我妈因脑袋的病犯病,昏迷,去哈医大进行抢救,现在已脱离危险,住院期间共花费六万余元。拿回相关票据找医保局只报销回三万5左右,说现在没有护理费,每个月多往我妈工资里多开200元营养费。现在开支1150。
1.请问这样合理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2.工伤三级有什么相关赔偿政策?赔偿这么少也没体现出工伤的待遇啊?那就用医保看呗,报的都比这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yi……(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10-14 09:5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