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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电影版权

关于微电影版权 本人是某系列题材、微电影的原剧本创作者兼编剧、之前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拍摄系列两部作品、本人无之无任何合同报酬、现本人创作同系列题材让新的团队拍摄、如果本人采用做微电影标题是否对原制作公司产生系列微电影版权侵权行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龙行天下32……(江苏)
提问时间:2013-10-0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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