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分手 彩礼应不应该返还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3-10-08 11:03
其次,女方对于要求精神损失费用,法院不会支持。对于恋爱期间打掉孩子,基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求医疗费用以及合理的营养费(有法律支持的单据才可以),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3-10-08 11:03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彩礼应返还。因流产导致的身体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只需要赔偿医疗费。
彩礼应当返还
应该返还彩礼。女方要求的赔偿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富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故你可以要去返还彩礼。针对女方的身体问题你没有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女方需要返还彩礼,但对方流产,您家需要支付医药费和营养费。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