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该合同无效,服务期的期限没有问题,但违约金比例过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即使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您工作了5年,那您只需支付一半的违约金。
追问:我们规培是规培三年,三年回来后就继续在医院工作。医院付出的成本应该就是这三年的工资薪金,医院应该没得其它什么成本了吧。那意思是不是说,就算我三年回来后不愿意继续在医院工作,就只要以这三年的工资薪金等所得为限承担违约金?如果工作一段时间,就按照工作年限分摊培训成本?工作年限越长,所需承担违约金越少?我因为女朋友在另一地方工作,规培又必须挂在医院下面才能进行,属于医生必备培训。所以想规培回来就辞职换工作,但是又很担心这笔巨额违约金,因此麻烦您给与我一个详尽的答案哈。
追问:我们规培是规培三年,三年回来后就继续在医院工作。医院付出的成本应该就是这三年的工资薪金,医院应该没得其它什么成本了吧。那意思是不是说,就算我三年回来后不愿意继续在医院工作,就只要以这三年的工资薪金等所得为限承担违约金?如果工作一段时间,就按照工作年限分摊培训成本?工作年限越长,所需承担违约金越少?我因为女朋友在另一地方工作,规培又必须挂在医院下面才能进行,属于医生必备培训。所以想规培回来就辞职换工作,但是又很担心这笔巨额违约金,因此麻烦您给与我一个详尽的答案哈。如果到时候医院不愿意给我辞职,我是不是就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回答:您好,约定的服务期,只有单位对员工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才会产生。培训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而不包括职业资格培训或者岗位培训等技术含量低,只是为员工提供方便工作的培训。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培训费并不等于这三年的工资薪金。如果您单位所进行的规培计划仅仅是一个职业资格培训,是不能约定服务期的。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支付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票据,您也是不必承担此培训费的。您对于工作一段时间,就按照工作年限分摊培训成本以及工作年限越长,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越少的理解是正确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
追问:规培的全称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就是需要培训三年取得一个类似毕业证书的一个证书。我也不晓得这是属于哪一类培训。听了你两次的答疑,总而言之,意思就是如果是职业资格培训或者岗位培训,不能约定服务年限,那合同签订的服务年限要求是不符合规定的,那就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了?如果是专业技术培训,就以培训所有支出为限承担违约金,合同签订的以这三年工资薪金的5-10倍违约金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如果到时医院要强收这部分违约金,或者要扣留档案之类的,我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我理解正确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好了,我就不担心这个问题了。真的很谢谢你详尽的答疑哈。。。
回答:您好,不客气。您理解的是正确的,并且如果到时候您对劳动仲裁不服,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