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帮人要账要求支付费用,被告抢劫
                帮人要账要求支付费用,被告抢劫 一朋友替别人A要账,事先有约定帮忙费用,先付6000元,账要回后再付10000元,结果欠款人不理A,所以帐也没有要成。但是要账的人费用朋友要求A支付,A不肯支付。中间起了冲突,跟朋友去的人动手打了A,但是不严重。后来A给了朋友6000元,也签了证明。证明中明确写着事情的经过,费用的缘由。但是现在A将我朋友以涉嫌抢劫罪告了,请问我朋友属于抢劫吗?他们之间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lilu……(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10-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