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撞上违章停放车辆,交警认定我全责,对方额外要求支付1000元路费和折旧费用
撞上违章停放车辆,交警认定我全责,对方额外要求支付1000元路费和折旧费用 12月27日下午六点左右我开车不小心撞上停在一弄堂里的车子,当初并没有想到对方是违停车辆,报警后认定我全责,报保险后各自回家。今天对方联系我去拿维修发票,竟然要我额外支付这几天没有车子的路费,和车子的折旧费用1000元,不然不给发票配合结案。我没有答应。刚想到当初出事情的时候是对方是违停,不知道是否可以复议追究对方责任。另外的对方要求1000元额外赔偿是否违反法律,可否追究其敲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yut……(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1-0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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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荣律师 VIP2013-01-08 10:12
你有权拒绝的
追问:我拒绝,但是对方不给我维修发票,耽误我向保险公司申请和结案。这种情况我该做什么让对方配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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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平律师 VIP2013-01-08 16:38
让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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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弘律师 VIP2013-01-08 18:03
让对方去起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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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对方起诉,让保险公司赔付
追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赔付这部分金额是否还要取决于保单的条款?对方起诉是起诉我,还是起诉保险公司?
回答:起诉你和保险公司,车子的折旧费是不会支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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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停在那里你去撞它,当然是全责。对方的额外要求并不是一点没有道理,怎么会是敲诈?只是这部分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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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已认定的事故责任很难改变,1000元赔偿不全合理,但也不违法,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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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复核时间了。不存在敲诈。你让对方起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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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起诉
追问:对方既不愿意起诉,也不愿意给发票,导致我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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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已认定的事故责任很难改变,1000元赔偿不全合理,但也不违法,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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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不需要赔偿,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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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追究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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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存在违章停车的情节,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具体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改变责任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起诉解决;另外对于对方的停运损失或者维修期间租车损失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支持;折旧费一般不予支持。
追问:我要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改变责任判定,需要去什么部门?
回答:责任判定你要在认定书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期限无法改,除非交警愿意主动变更。而交警的事故认定和民事赔偿上的曾任问题并非百分之百的一致,所以才有在民事诉讼中变更的说法。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车辆损失。
追问:我这张责任判定书上面没有日期,最下面有写入有异议去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结果我去法院后,法院说他们不管。
回答:直接起诉变更责任是不行,要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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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予以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