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个(临时劳务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可以拿到双倍赔偿
这个(临时劳务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可以拿到双倍赔偿 在工厂已经工作半年了,之前工厂没有按照合同法签合同,现在又给我们签了个临时劳务协议,我们的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都是9个小时,周六8个小时,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上写的是每小时11元,比如周六还有每天(周一到周五多加的一个小时都是11元。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多得加班费)还有签的这个临时劳务协议的内容时间是打印好的进厂工作的第一天的那个日期(公司是9月10来号让我们签的,属于造假行为),(涉及到四个人都签的这个,但是公司又在9月23号与我们四位又签了正式合同)。当时傻,签了名字,我现在后悔了,请问这个公司和我签的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否合法或者说是否生效了,如果我想通过劳动部门去追缴双倍工资补偿和各种保险。这个签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应吗(我是能拿的到还是拿不到双倍补偿和各种保险),请大神解答。下面有图片为证,现在签了正式合同是否可以追偿前几个月的工资双倍赔偿,请明白的律师给予回答,在这里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zw57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0-03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