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期间已由一方偿还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追偿吗?
你好,共同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但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是无法主张对方再次返还于自己的。
你还,不能追偿。
已经偿还了就不用了。
只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可。
虽然分居,但是对于共同债务也是用共同财产偿还的,因此不存在追偿的问题。。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丈夫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丈夫若是负债偿还的,需要妻子分担债务。
若是没有负债,则不用另行考虑此笔债务。
婚内如无财产约定,该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你好,一般得不到支持。
您好!一般是不能的!
无法进行追偿。
你好,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较难主张
你好,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不会支持的。
可以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偿还,不存在共同债务,不能要求再偿还,男方一人还的在没有离婚前男方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不能的!
一般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