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公司给员工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员工宿舍,当时是员工个人和房东签的协议,后来员工离职,有新员工入住,现房子到期,有2000元押金,我们提前半个多月告诉房东不续租房子,(合同中规定要提前一月告知)房东催促我们提前12天搬离了房子,但是搬离的比较急,而且后来的员工没和房东联系过,钥匙没有归还房东,后期和房东讨论退还押金及半月房租的时候,房东很多事,又要扣很多费用,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房东终于答应办理退还押金事宜,但是说是什么时候交钥匙什么时候算交房,如果这样我们还需要多支付房东半个月房租;搬离后房东嫌房子不干净,找了打扫卫生的,说这个费用也要我们承担,我们有必要承担这个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ue_q……(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9-24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