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租房转让纠纷咨询
租房转让纠纷咨询 我朋友在一美容院里租了一块地方开美甲店,合同是与美容院老板签订的,押金为1仟元。但是是从美容院老板的朋友手里接手的,当时出了2万6的转让费给原美甲店店主(店里装修是美容院老板搞的,美甲店只是有产品,转让费应该是他们分了)。现想转让出去,美容院老板要求新接手的人将1千元押金涨到1.5万,我们觉得他存心不想我朋友转出来,然后等我朋友不租了他们再租给别人来赚转让费。
合同上关于转让是这样写的:乙方如需转让,前提条件是必须在执行原则全部条款内容(包括租赁时限都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只仅仅更换乙方承租人,且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字认可。2013年5月20日至协议期满(协议租期为2013.5.20-2014.5.2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同进行转让整个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退租,否则视为违约,将全额扣除押金。请问我朋友要转出去而不增加押金,有什么办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583……(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9-17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