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应该是关于群殴的问题,急求解答,谢谢律师了。
应该是关于群殴的问题,急求解答,谢谢律师了。 我是管理劳动力统计的,因此经常需要点名,一次去工地点名,一个承包老板不满,掰了我的胳膊至背后,把我弄哭了。后老公得知此事,去找他理论,他承认错误并道歉了。结果,第二天时,他带了几个人堵住我们扬言要打我们,后被领导劝住。之后在我们回到食堂吃饭时,他带领四五十个人,来到食堂打人,当时食堂只有十个人,我们在反抗时,有人情急拿了菜刀砍伤了一个人,但是并不严重,附近居民就报警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十个人犯法么?需要赔偿么?单位需要负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然自若(重庆)
提问时间:2013-09-1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