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四川巴中想资讯一下。 2013年9月16日,我爷爷(72岁)到宕梁街道办事处办事
我在四川巴中想资讯一下。 2013年9月16日,我爷爷(72岁)到宕梁街道办事处办事 我在四川巴中想资讯一下。 2013年9月16日,我爷爷(72岁)到宕梁街道办事处办事。与信访办事员聂某发生口头冲突,最后还动手打了我爷爷2耳光。聂某以前是我们这里管委会的,现在在宕梁街道办事处做信访工作。我爷爷是铁路退休职工。发生口头冲突原因:前几年由于地震,石油勘探放炮导致我家成为危房,我爷爷写信给单位申请补助。当时此事是管委会聂某负责。单位的回信都在聂某这里,我爷爷问他要回信他说烧掉了。由此产生矛盾。现在我们这里管委会撤离了,聂某调到信访。我爷爷9月16日到街道办事处办事遇到聂某问起回信之事,发生此事。我想问聂某作为公务员(他还是共产党)动手打人,他应该得到怎样的处理。对老人而言是多大的心理伤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3-09-18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