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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医药费问题

车祸医药费问题 李某是个装修工(自己成包的)在唐某家做工,因为材料问题唐某叫李某骑摩托车去换材料,在行使的路上,一辆教练车在前面突然右转弯造成唐某和李某受伤住院(医院诊断李某肋骨区软骨挫伤,唐某只是脚擦了皮,医生诊断多面积擦伤;唐某在这医院有儿子的同学也有几个很好的医生朋友。医院给李某的诊断没有变化过,而唐某却不一样,由一开始的擦伤变成软骨挫伤,后又变化成软骨挫伤和脑震荡。李某住院一个多月后出院,可唐某不出院,唐某进医院不到十天就回家了,也不办理出院手续)'交警那边的责任书上是教练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李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为次要责任,次要责任就要负医药费的百分之三十(一万元后的百分之三十)请问李某和唐某的医药费加一起是二万,那超出一万的医药费的百分之三十由谁出?如果是由李某出,那也是唐某叫他出去才出的这事故,这百分之三十可以要求唐某支付吗?或这百分之三十一人一半吗?唐某这行为在医院的费用为六千元,这百分之三十的医药费可以要求唐某支付吗(有法律效率的情况下让唐某支付医药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丹(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3-09-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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