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网吧遗忘的东西属于什么?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网吧遗忘的东西属于什么?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事情是这样的,13号晚,当事人到一家网吧通宵,携带了自己的游戏鼠标,并拔下了网吧本身的鼠标,然后接上了自己的鼠标。
14日早上,当事人犹豫疏忽,走是忘记带走鼠标。然后虽然网吧管理人员后来发现了鼠标,但是并未提醒当事人。
等到当事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14号下午3点,在网吧找的时候已经发现不在了。于是调取监控录像,现实,当天11点的时候,有3名青年在此上网,老板断定是他们带走了。
请问,以上事件,如果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鼠标连同其它,价值约为400元以上。
此物属于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这几个青年,存在不存在主观意识上的盗窃行为?因为鼠标是接在主机上的。
如果找到他们,拒不返还,当事人应该做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zxc……(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9-16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