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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北京朝阳区。您好:山东省龙口市某村集体在90年代向村民承包白板地进行开荒复垦

我在北京朝阳区。您好:山东省龙口市某村集体在90年代向村民承包白板地进行开荒复垦 我在北京朝阳区。您好:山东省龙口市某村集体在90年代向村民承包白板地进行开荒复垦。与村民签合同并承诺至租期满后,地面建筑及作物协商处理。现在合同到期后,村委又另起草一份合同,写到地面建筑及作物到期后自行处理。   我想请教是否合法?依照法律哪几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
提问时间:2013-09-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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