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的时效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是2008年12月进入该公司做事的,2010年5月被公司辞退!2010年6月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但劳动部门以(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拒绝了我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请问各位律师遇到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Z6160(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0-09-04 14:5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