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仲裁可以受理,但是,不表示一定会支持对方的申请。
如果单位方面不与对方签订补偿协议,那对方肯定超过仲裁时效了。现在即使有了这份协议,个人认为对方也早已超过仲裁时效了,所谓的协议也是在早就超过仲裁时效后,单位自愿给于员工的一定补偿,并不发生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问题,况且双方也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员工再提起仲裁既不符合道义,也不符合法律。
已过时效,聘请律师应诉
既然有协议,且依协议履行,他的请求应不能得到支持.仲裁现在一般不能以时效为由不受理,可不支付,因此.受理也是正常的.
那就积极应诉吧,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仅仅在网上咨询获得的答案不见得是最好的,最好找个律师帮忙,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