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问题
遗产都是你们的
都是你们的: 我的补充: 2013-09-10 20:21
如果有放弃继承声明,可以不签,签,也可以,就土地权属进行证明属于你们。签订之后可以公证,这样保险一些。
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立遗嘱人只能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对于过世的人的份额处理是无效的。
如果老太太都在遗嘱上签字,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老太有遗嘱,而其他七人又放弃继承,将来遗产全部归你们。
但拆迁补偿归属还得看当时的拆迁政策。
你好,遗产都是你们的。
建议针对老人的份额办理继承公证,老太太的份额最好在世时办理赠与或分家析产,确认到你们名下。
你好,父亲如果没有遗嘱,父亲的财产份额由所有子女继承,母亲书写遗嘱只是处分她的个人财产份额,其他七个子女写明放弃继承父亲财产份额,将来拆迁母亲的的份额依据遗嘱,无法继承,遗嘱尚未生效。
你好,遗嘱将该房处分于你,但如果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按户口补偿或者其他的补偿方式,老人的其他子女也可能还会有可得利益的,这个要看当时的拆迁政策的。
但关于房屋这方面的补偿,应当是由你享受补偿利益的,但你手中只有遗嘱,应当办理继承公证后,变更于你名下更为稳妥。
做继承公证,证明其他人放弃继承权即可
你好!如果其他七个子女已经写过书面的放弃继承的声明,那么由你和老太太一起继承父亲的遗产;继承完成后,房屋属于你和老太太共有,老太太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你继承。按照老太太的遗嘱,老太太去世后,由你一人继承房产。
另外,你也可以与其他人签订协议,约定拆迁利益的归属。
遗产都是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