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立遗嘱的问题
是否公证,属于自愿
如果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就需要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建议进行公证!
遗嘱的形式可分为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书面遗嘱按是否本人书写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可分为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必须要有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从性质上的来说,属于遗赠。如果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就需要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建议进行公证。具体费用,建议直接向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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