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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财务会计可否擅停员工财政拨款工资?

单位财务会计可否擅停员工财政拨款工资? 老师好!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从市属镇医院转到市中心医院工作,但是原单位的工作调动手续一直未办理。去年突然有一天原单位财务打电话通知他与几天后务必把工资卡上缴财务,并且要拿3000元好处费给他,而已工资他们私自占有。否则他就会让财政拨款的工资停掉。恰好我朋友有事,晚了一天把工资卡送到财务手里(因为跨市比较远)。并且没有给3000元的好处费给财务个人。今年他想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的时候发现财务把他的工资从财政已经停了。请问财务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另外,口头通知这样的通知有没有法律效力?通知办理的时间有没有要求,还是财务想哪天就哪天?非常感谢哪位老师给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ngol(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3-09-10 14: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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