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都有四天在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给倒休,还是公司让你那天休你才能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你好,没有保险,你可以向人社局投诉
你好,首先对于没有为你缴纳保险: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9-10 10:38
对于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用: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参照《劳动法》规定的办法计算:
(1)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2)法定节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3)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简便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150%×加班天数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违法,收集证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你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每周不超过40小时,如果加班,需要经过你们的同意并且支付加班费的。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与你们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至于十三个月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属于单位福利,不是国家法律强制性缴纳的。
你们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