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问题
遗产问题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这其中平均分,我理解:有10000块,5人分,每人2000块。但后面的“多分”或“少分”或“不分”不是很理解,这个“多分”或“少分”或“不分”是不是在平均分配数(2000块)为基础,再选择“多分”或“少分”或“不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里很烦78……(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9-0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