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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公司财物被人故意损坏?

公司财物被人故意损坏? 有两个人,一个认识一个不认识,当日把大门砸开,进入公司内部,故意损坏办公桌椅,显示器,办公设备。然后离开,被人报警,一人逃脱,一人抓获。

认识的那人原在此办公,有部分物品存留,但已离开一个月未经营。欠有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

在费用未结清的情况下,要搬走他认为是他的物品。公司不同意。

报警后,派出所已经在调查中。

请问怎么追诉民事刑事责任和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gsw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9-08 09: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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