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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我要求借出的房产按出借时面貌原物归还,应该以哪些法律条款为依据?vip

我要求借出的房产按出借时面貌原物归还,应该以哪些法律条款为依据? 31年前,我母亲经法院判决与我舅舅分别继承了一半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母亲当时在外地工作,经法院判决书明确:将自己的一半房产借给舅舅使用,待她回家时必须归还。10年前母亲退休后,多次与舅舅交涉归还房产事宜,舅舅拒不归还。去年母亲去世,由我继承该房产。可舅舅说此房产归他使用超过20年,已经属于他所有。因此,我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原物归还。最近十多年,舅舅未经权利人的同意,私自在我母亲拥有使用权的地界上盖了新房。我要求舅舅拆除侵权建筑,按判决书原貌归还。舅舅却要我支付给他侵权建筑的费用。请问,借用的房产是否应该按出借时的原貌归还?我请求拆除不被权利人认可的侵权建筑,应该以哪些法律条款为依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ngam(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3-09-07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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