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宝宝上户罚款条件
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对于罚款没有明确的规定。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