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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可是合同里并没写我现在的工作地点,现在公司要把我调到别的地点,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我,请问我可以不去吗?公司说如果我不去,就算自动解除合同,没有任何补偿。由于我是营业员,一个地点的调动给我带来的经济收入也会有所下降,所以我不想去!难道合同里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就要任由他随意调动吗?还说公司的律师说,他们的做法是合理的。我觉得这种做法是逼我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请好心人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还有,我的那分合同至今也没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8012……(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08-09-05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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