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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

民事诉状 我妹妹2000年12月与妹夫结婚,于婚后2003年发现妹夫与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以后其书写保证书保证:如再犯此错误,则放弃全部财产,并赔偿我妹妹精神损失费20万元。 2007年2月23日我妹妹生育一子,现在四岁。但是,妹夫现在又犯此错误,甚至发展到三十多天夜不归宿,到现在双方已经分居半年多,而且在此期间,妹夫并没有给过我妹妹和孩子一分钱的生活费(我妹妹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请问律师,现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能被批准吗?还须向法院提交什么证据能很快的判决他们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Iw6469(河北)
提问时间:2010-09-0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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