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问题

租房问题 租房时候写明要租1年,交了三个月房租,押金1月。
第二个月想换地方住了,通知房东!
协商结果:如果在这三个月内双方都找不到其他租房人,则一月押金不退。请问这样合法么????押金到底是什么用,是违约金么???
租房合同上也没有明确说明押金是什么作用,法律上有对押金的解释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freed……(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8-31 16: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