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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侵权方律师提出和我交流,我该如何应对?

侵权方律师提出和我交流,我该如何应对? 背景:大家好,我今年7月1日从单位离职。因为在职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定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在离职后的7月10日向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我2008年2~6月的双倍工资。
    
  在今天下午,接到原单位律师电话,称想和我就该事进行交流,让我明天下去去他办公室。
  
  请问:明天下午我该如何把握?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z3(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08-07-2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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