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3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3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3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个人没有实体店铺,只是兼职通过赶集网以转让名义卖卖电脑,然后通过网络发广告和对方当面交易零售给需要的人以1500元价格成交,每台赚200元,前提电脑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正规二手电脑,买家当面看好后成交,自愿交易,没有任何强迫行为,协助测试好。个人发的广告说明是个人用的笔记本因为用钱要转让,为了增加成交量广告写的是买时4600元【电话口头说用了不到一年没有在广告里写】还有2年店保,实际情况是电脑是个人从正规批发商那1300元进的货,确实2年保修,为了吸引买家,个人把收据上写的是4600元买的【只写了哪月哪日,没写哪年,用了多久只是口头说明,收据上没写哪年买的,只是口头忽悠买家用了不到1年】,隐瞒了买家实际情况,【印章是个人在店里刻的和批发商的章是一样的,批发商经过同意的】,给奸商供货的批发商是正规的经营,印章有合法备案。这样犯法吗?犯什么法,派出所管吗,怎样避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3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