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0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0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下,个人从批发商那进100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然后通过网络发广告和对方当面交易零售给需要的人以1500元价格成交,每台赚500元,前提电脑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正规二手电脑,买家当面看好后成交,自愿交易。个人发的广告说明是个人用的笔记本因为用钱要转让,广告写的是买时4600元刚用了不到一年还有2年保,实际情况是电脑是个人从正规批发商那1000元进的货,就1年保,为了吸引买家,个人把收据上写的是4600元买的刚用了不到1年,隐瞒了买家实际情况,印章是个人在店里刻的和批发商的章是一样的,给奸商供货的批发商是正规的经营,印章有合法备案,请问个人这样的奸商犯法吗?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具体要受到什么处罚,是刑事案件吗?属于诈骗吗?派出所给定成诈骗合理吗?有的律师说是民事纠纷,不犯法,正确吗?上次经过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把电脑和印章还有收据都还给了奸商,又是怎么回事?需要给买家什么赔偿?属于民事欺诈的话,派出所会做出什么处罚?具体回答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8-28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