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有关受贿问题
有关受贿问题 本人外聘于某私人老板,而老板则承包某企业债权处理业务,本人2007年受聘,从事外勤和文案,2009年老板需要代某企业起诉一批企业,由于数量众多,排期需分先后,而后来有一家企业找上我提出希望能押后处理,并支付6000元作为公关费用,由于该企业规模较小,而并没有在名单以内,本人则答应该企业要求,而后2012年8月,本人离职并告之该企业,后该企业并不理会和处理后续工作,2013年该企业负责人致电本人,说他们受到前公司起诉,要求我作出协调,但由于本人已离职,且之前只受聘于私人老板,对该起诉方无从任何协调作用,现该企业来电威胁说不帮忙解决则报案,请问我构成犯罪吗?而我受聘期间该老板从没代我买任何社会保障福利,工资只是以私人方式发放,请问他们能追诉我的责任吗?追诉期多长?该企业能权利起拆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uper(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8-30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