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派出所处理不公,我不接受可以吗?
派出所处理不公,我不接受可以吗? 我因事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因对方态度恶劣,我拿手机记录他们的工作情形,结果一工作人员辱骂后,把我手机抢走,删除视频。我上前欲抢回手机,遭对方三人殴打,我报警后把双发带到了派出所。结果发现派出所和对方的上级单位街道办在一个院内,双方很熟,竟然还打招呼。对方直接到街道办喝茶聊天,我却一直在做询问笔录。
可想而知处理结果不可能对我有利。
之后一警官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过去一下,解决问题,并说我的情况情有可原,但影响了社会秩序。显然处理结果准备倒打一耙,原告变被告。
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向上级部门申诉吗?会对我有利吗?做笔录是警官就有偏袒,说居委会那里没有监控,没有殴打我的证据。
如果派出所传唤我,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了了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sl116(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3-08-29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