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根据仲裁判定,于2012年10月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到今天还没有解除。
根据仲裁判定,于2012年10月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到今天还没有解除。 在2012年8月申请仲裁。公司开除条件过于迂腐,于是我申请的仲裁。经过仲裁判定,结果是补偿我一个月保险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到现在(2013年8月)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这期间我在快转证期间。给2家公司上交就业证。都已借口说该公司人员已满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在2013年7月份里。第三家公司里我表现良好。该人事部人跟我说我与上一家公司还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解除。公司决定不跟你签订合同。期间我受到了工伤。该公司也不愿意给与我一个星期时间解决。但是我没有解决好。之后出现工伤。请问现在还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mm52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8-29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