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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马路打架对方先动手,把对方打的脑袋缝了五针

马路打架对方先动手,把对方打的脑袋缝了五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昨天晚上我对象在回家的途中,路上堵车,我对象骑得摩托车,后面一辆面包车猛朝他按喇叭,一路跟了我对象五六十米远,把我对象堵在了马路边,下车朝我对象头部就是一锤,我对象紧跟真还手了,在打得途中,小伙曾猛掐我对象的脖子,我对象拿钥匙扣朝他头上砸了一下把小伙的头打破了,面包车上一共两个人,父子两,两人打我对象一个,小伙去医院缝了五针,我对象是皮肉伤,伤的没有他重,去派出所录口供时,派出所的民警说那个小伙是个混混,经常被抓去派出所,还说谁先动手不重要,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说我们不走运,小伙当时脖子上戴了条金链子,被我对象扯断了,自己捡起来了,说是弄丢了,让我对象赔,现在小伙躺着医院,意思是想讹钱,麻烦您看看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我对象属于正当防卫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阳光wl0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8-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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