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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家先动手打的我,我反击导致对方眼睛出血,大夫说休息一个月了再检查对方却要先做法医鉴定,请问合理吗?

人家先动手打的我,我反击导致对方眼睛出血,大夫说休息一个月了再检查对方却要先做法医鉴定,请问合理吗? 口角纠纷,对方动手打人,打完就跑,被拉住,发生撕打,对方眼框窦筛纸板骨骨折,眼睛玻璃体出血导致视力很差,大夫说休息半个月至一个月在检查看是否需要手术祛血,但对方却非要现在去做法医鉴定,而且对方找的小医院治疗,病例写的特别重,带他去大医院检查,大夫根本就没说多严重,请问现在做鉴定合适吗?不是应该治愈出院才做?办案派出所是否有权拒绝中途声请的法医鉴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cond……(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08-1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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