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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可否认定为诈骗???

可否认定为诈骗??? 朋友卖了三台邮政车给我,没写任何手续,买新车的发票在我这里,其它证件(车辆登记证书/车船税本/车辆完税证明)都没给我,但之后的两年时间里先后问我要了二十多万,车辆保险也是他买的(保险单显示被保险人为邮政局),今年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赔了5万多元给第三者,自损2千多元,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但不是赔给邮政局,是赔到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人的帐户了?据我调查,该三台车户主是邮政局,但邮政局却没有这三台车的资料,车管所却可以查得到车辆信息(当初他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入的邮政局的户),如能证明这三台车为假邮政车,我该怎么办?能否报警告其诈骗?我在另外一个省,他在其它省,我在哪里起诉?在哪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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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656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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