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 我在外贸公司任职期间,以公司代表的名义为公司签了一份订单合同,采购方付我公司十七万订金,订金是直接从网上转帐到我名下银行的帐户,分两次转。其中我们给到工厂的订金为七万,另十万我老板另做他用。现在老板回国了,也不回中国了, 之前欠了工厂十万没付,现在工厂不愿意再做订单,如果这样,我是否要为合同负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如果不能交货或退款,采购方会起诉,那么我是否要为这份合同负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LM(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31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