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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房主合同规定时间不搬,可以不要房子么

二手房房主合同规定时间不搬,可以不要房子么 我在2013年6月2日买了一个二手房,在8月19日的时候已经将所有的房款都给了房主,房产证也都已经下来了,但是现在房主也没有腾房,买卖合同上有写这么一段话“房主在收到全部房款时将房子腾出来并且把全部的费用结清,户口迁出,如果房主不能按期交付不动产,逾期超过7天后,买房有权追究卖房的违约责任,同时买房有权终止合同,卖房双倍赔偿定金,甲方按不动产成交价的3%向买房支付违约金,并退回买房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及款项”。
我想问一下,是要等到在他收到房款7天后在追究责任么?
还有逾期交房能追究哪方面的责任和赔偿?
如果房子不要了,需要走哪些程序?
如果卖房者不同意退还房款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3677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08-26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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