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们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我们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2010年8月我们单位进行人员优化配置{其实真正的就是单位人多进行转岗分流}.8月23号公布了具体改革方案。我们车间现有人员101名,对男性职工50岁及其以上的自动保留在原有岗位,女性职工40岁及其以上的也是这样。其余的职工又是这样划分的。一部分人也就是原来曾经担当班组长的人他们可以有多一次竞争现在岗位的机会。由全体职工投票,办公室5位领导投票各占百分之50选举出10名。剩余的46名职工就在剩余的6个工种竞争13个岗位。具体竞争方式就是由本人选报工种,46个人进行投票。票数高者留岗。其他的安排转岗。请问这样的投票选举是不是合法有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e1227(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0-08-30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