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 我朋友81年的[家中独子],04年3月把我撞残疾,跑了。他父亲05年9月末,在交通大队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连带赔偿责任。[肇事者妈妈也在场,可没签字]愿意5年赔70万。可他父亲3年前工伤死了,单位补助及丧葬费有12万,一处房产动迁有15万。虽然肇事者母亲每年继续还钱,可却是象征性的很少。这样到今年9月末的到期日,还差54万,根本还不上。
我想咨询律师我的问题是:
1 到期后,我可不可以起诉肇事者母亲,偿还肇事者父亲的全部死亡补助款,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包括现住房的一半]。他父亲死了3年了,在诉讼时效不?
2 还有,只他母亲现住的一套住房,如果不能分割,我如何保证他妈妈不将其卖掉,有财产保全或是可以到房管处注明不能买卖不?
3 到9月末到期,有违约金不?违约金是从5年前签订合同开始算,还是从今年9月末算起?
4 我妈妈觉得就现在这物价70万太少了,如果过了9月末合同期限,我们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如:精神损失费等更多的赔偿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摇椅摇(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8-30 11:40